发布时间:2020-07-08 10:18:10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资产评估可以公正地证明股权价值,这不仅是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也是税务机关开展税收工作的重要参考。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资产评估可以公正地证明股权价值,这不仅是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也是税务机关开展税收工作的重要参考。
就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而言,国有资产和股权转让、企业改制业务、个人股权转让涉及纳税,都需要进行评估。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公司和个人需要考虑资产评估的法律要求。如果转让价格低,他们将面临税务机关的税务调整。本文介绍了四个典型的股权转让案例。
情形一、个人股权转让
资产评估是股权转让中股票价格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前置程序。交易双方根据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并进行后续转让。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征税,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参照资产评估报告核实股权转让所得。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字[2014]67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报表时,应当报送下列资料:确需携带的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者土地、房地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情形二、股权出资
股权出资也是一种股权转让行为。根据《公司法》,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必须进行评估。因此,根据《公司法》,应当对股权出资进行评估。
在税收方面,个人的股权出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投资非货币性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益经过评估。
对于公司股权投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第二条规定,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外国时,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收益后的公允价值减去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的转移。
综上所述,在股权出资的情况下,公司法和税收政策规定,无论出资人是个人还是公司,都应当对股权出资进行评估。
情况三、企业重组
财税[2009]5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业务中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改制包括企业法定形式变更、债务重组、股权收购等,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
在公司重组中,除变更公司法律形式外,其他公司重组可能涉及股权转让;
例如,在债务重组中,债务人以其他公司的股权清偿债务,即以股权清偿债务;
另一个例子是股权收购,收购方向被收购方股东增发股份,收购被收购方股东所持股份,是向被收购方股东进行股权转让和股权出资的行为;
另一个例子是资产收购,这意味着收购方可以收购股权和资产。对被购买方而言,是指股权转让;
另一个例子是合并。合并方支付给被合并方股东的对价,为合并方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权。
情况四、国有资产转让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一般来说,对于涉及国有资产变动的交易,如国有股权转让,我国法律规定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主席令第五号)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合并、分立、改制、重大财产转让、非货币性外商投资、清算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对资产进行评估的,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